为更有效地减轻门诊特殊慢性病中医疗费用较大的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以下简称5个门慢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我局2019年2月27日印发了《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贵港市城乡居民(职工)肾透析等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工作的通知》(贵人社规〔2019〕1号)。
一、提高城乡居民5个门慢病的医保待遇
表1:提高5个门慢病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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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疾病名称 |
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基金年度限额(元) |
贵人社规〔2018〕2号文规定基金年度限额(元) |
此次拟提高年基金支付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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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
10000/30000 |
10000/40000 |
1000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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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种恶性肿瘤 |
30000 |
30000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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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
30000 |
30000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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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
30000 |
30000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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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血友病 |
30000 |
30000 |
40000 |
表2:提高5个门慢病的报销比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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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的报销比例 |
贵人社规〔2018〕2号文规定的报销比例 |
此次拟提高的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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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 |
85%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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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70% |
8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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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级 |
55% |
7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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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三级 |
60% |
60% |
60% |
(注:使用自费类或者《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中乙、丙类医药的,应先由个人支付100%自费类医药费或者15%乙类医药费、30%丙类医药费,然后剩余的医疗费再按上表规定支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扶贫政策给予医保政策倾斜。
二、继续贯彻落实好城镇职工门慢政策
我市职工门慢患者执行的是贵港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全市城镇职工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慢支付范围以内的医疗费用,门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住院的相同。年度内门慢的起付标准与住院的相同,均为560元/人.年。今后,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优势,根据国家、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有效利用大病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提高运行效率和经办服务能力。
四、做好医保经办、医疗服务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与卫健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做好医疗费用控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