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贵港市在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自治区级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桂政函〔2018〕161号)后,标志着贵港高新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当务之急,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完善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同时,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提升贵港产业层级,按照“以升促建、以升促改”的理念,同步启动自治区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的相关工作,特制订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样的?
贵港市产业园区经与咨询机构、各相关部门、园区企业等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和征求意见,以及参考其他地市建设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贵港市产业园区于2018年10月中旬完成了工作方案初稿的撰写。2018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召开贵港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布置会,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快自治区级高新区建设及贵港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对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了布置。2018年11月20日,农卓松副市长带队前往梧州市高新区进行高新区相关工作的调研。调研结束后,园区再次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园区对工作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19年1月23日贵港市政府印发了《加快自治区级高新区建设及贵港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工作方案》。
三、《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一)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工作目标。
贵港自治区级高新区将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抓手,构建壮大新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争取到202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600亿元,地区总产值250亿元,其中工业增加产值达19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0亿元。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尽快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做好今后高新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目标。
贵港自治区级高新区计划在2019年9月底前,由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请,经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核后,2019年10月底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升级申请,力争2020底年获得国务院同意设立贵港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四、《方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加快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建设。
1.设立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推动贵港高新区管理体制创新;
3.完善贵港高新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4.建设优质服务平台载体;
5.力促贵港高新产业集群;
6.加速完善贵港高新区配套设施;
7.做好贵港高新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推动贵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1.确定贵港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的项目业主;
2.确定贵港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的范围;
3.成立贵港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4.制订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实施方案;
5.落实贵港高新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经费;
6.编制高新区升级申报材料;
7.夯实高新区创建基础;
8.政策文件制定汇编及收集;
9.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10.推动众创空间建设;
11.完善高新区交通设施建设;
12.推动高新区城市面貌更新;
13.增加高新区“科技创新”元素;
1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6.加强高新区建设的交流与学习;
17.加强与重点部门对接;
18.形成沟通长效机制。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确保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专题协调会,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申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科技局加强与自治区科技厅的业务对接,市政府领导适时与自治区科技厅等有关厅局领导对接汇报工作,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对贵港国家级高新区建设的支持。由市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国家级高新区工作需求,报市财政落实解决。贵港市将把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工作列入四家班子联系重大事项,每个月10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向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报送上个月的工作推进情况,由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汇总后报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