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公示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抓紧做好“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复核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储备项目(详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如对储备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9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发改委社会科或市民政局福利事务科。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发改委社会科:贵港市行政中心C区415室
0775-4562077
贵港市民政局福事科:贵港市中山中路235号
0775-4526776
邮政编码:537100
附件: 1、贵港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
2、贵港市“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
3、贵港市“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
贵港市民政局
2016年9月7日
附件1:贵港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xls
附件2:贵港市“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xls
附件3:贵港市“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