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公示

2016/09/07 9.0k 阅读 68 点赞

贵港市“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公示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抓紧做好“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复核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组织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专项储备项目(详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如对储备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9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发改委社会科或市民政局福利事务科。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发改委社会科:贵港市行政中心C区415室

0775-4562077

贵港市民政局福事科:贵港市中山中路235号  

0775-4526776

邮政编码:537100

附件:  1、贵港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

  2、贵港市“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

  3、贵港市“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

贵港市民政局
                                    
2016年9月7日
附件1:贵港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xls
附件2:贵港市“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xls
附件3:贵港市“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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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