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贵港市社会福利院前身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盲济院,1957年12月改名为社会福利院,隶属于市民政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辖区内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的特困人员提供无偿供养工作;负责救助机构查找不到户籍信息,滞留超过3个月的救助对象提供无偿供养工作。本院建有养员楼、院民楼、办公综合大楼等,是一个集生活护理、医疗于一体的窗口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贵港市民政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与上年相同。
第二部分贵港市社会福利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475.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5.92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89.5 万元,下降4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4.86万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0.19万元,下降65.29%,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减少。
3.事业收入43.2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4.45万元,下降59.84%,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下半年取消托养老人收费项目,导致非税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7.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51万元,增长512.6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增加。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48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3.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6.04万元,下降74.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5.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等。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75.85万元,下降38.7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2.其他支出(类)47.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及院内电梯购置、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经费的开支。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0.19万元,下降65.29%,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减少。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6.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没有资金结转和结余。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3.27万元,下降35.26%。其中:基本支出211.66万元,项目支出179.86万元。
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8 %。实际支出比预算多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项目经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行政运行0.8万元、儿童福利165.81万元、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224.91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6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
其中:办公费支出:3.51万元,印刷费支出:0.56万元,水费支出:1.22万元,电费支出:1.12万元,邮电费支出:2.44万元,差旅费支出:0.98万元,维修费支出:0.4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54万元,
福利费支出:2.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7.9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0.19万元,下降65.29%,资金全部用于列支政府购买孤残儿童养教护服务项目经费和院内设施设备改造项目经费。
贵港市社会福利院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修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务出国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接送服务对象医疗往返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贵港市社会福利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77万元,平均每辆0.7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5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资金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服务对象医疗往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