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殡葬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殡葬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贵港市殡葬管理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贵港市民政局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我市三区的殡葬管理、殡改宣传、殡改监察等工作。下设非独立核算机构有殡葬监察支队,主要围绕加强殡葬管理、殡葬宣传、殡葬监察、殡葬惠民政策等工作,努力提高殡葬管理和殡葬监察水平,促进我市的殡葬事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港市殡葬管理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业务科室、财务室、办公室、殡葬监察支队。其中业务科室主要负责殡葬业务管理,管理全市殡葬改革、与殡葬服务单位联系及对接业务工作等;财务室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处理单位财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往来文件处理、档案保管、单位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后勤储备管理等工作;殡葬监察支队主要负责市辖三区内殡葬监察殡改宣传工作。
第二部分: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4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7.3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56.64万元,下降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88万元,为贵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0年度决算数增加22.15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一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7万元,为贵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38.0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实行以支定收确定实有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自治区审计核查整改要求,我单位2021年起不再代贵港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缴非税收入,财政不再返还该款项。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20.2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代贵港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超额度上缴非税收入,超出部分于2021年返还。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结余。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4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47.3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56.64万元,下降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殡葬管理殡葬监察殡改宣传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82.37万元,下降76.39%,主要原因是经自治区审计核查整改要求,我单位2021年起不再代贵港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缴殡仪服务非税收入,财政不再返还该款项,我单位不再代转该项专项业务费。
2.卫生健康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起职工医疗保险单列入卫生健康类支出核算。
3.住房保障支出17.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单列入住房保障类支出核算。
4.其他支出26.27万元:主要用于节地生态安葬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38.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参加节地生态安葬人数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结余。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8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15万元,增长5.85%。其中:基本支出185.19万元,项目支出215.69万元。
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63万元,支出决算为40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惠民政策补助费为财政预留项目,不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数,年底结算时纳入决算核算,从而产生差异。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基本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1年期间我单位有一名职工去世,其住房公积金封存不再缴费,从而产生差异。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1年期间我单位有一名职工调出、一名职工去世、一名职工调入,人员变动产生工资福利差额。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贯彻执行财政压减经费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从而产生差异。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类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9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1年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调增及一名职工离世追加其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从而产生差异。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6.2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38.0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27万元。
贵港市殡葬管理处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2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宣传设施设备采购和节地生态花坛葬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比上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贯彻执行财政压减经费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单位历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比上年减少1.6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贯彻执行财政压减经费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殡葬管理和殡葬监察宣传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2万元,平均每辆0.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业务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管理和殡葬监察宣传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53%。组织对2021年度特殊遗体补助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53%。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特殊遗体补助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该项目为公益性项目,涉及遗体殡葬基本服务故无法估量产出指标成果,故分值偏低。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