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全市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69所,证照齐全共19所,已经注销13所,达68.42%,全区排名第三,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位谋划,强化制度保障贵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双减”工作汇报,市教育局党组专题研究,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专班,制定印发了《贵港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贵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贵港市关于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贵港市集中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贵港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6次,参与联合执法295人次,先后公布了两批次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停办有照无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50所,全市证照齐全校外学科类培训共19所已经注销13所,注销比例达68.42%,全区排名第三,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组织召开了政策解读宣传会、工作布置会和动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及本级文件精神。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通过与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面对面学习中央、广西“双减”文件精神,动员培训机构转办素质类或托管。出台了《贵港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维稳工作方案》,发放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告知书261多份,签订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153份,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双减”工作政策,依法依规经营。
加强监督管控,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贵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专项治理行动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举报内容,积极妥善处置信访稳定问题。


一是坚决整治违规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8月14日起,暂停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9月10日以后,再次有针对性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31份,取缔无证无照黑机构1个,发放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告知书261多份,签订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153份。
二是多措并举减少“双减”政策落地的阻力。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面对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转办素质类培训或托管机构。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到农村学校代课顶岗或推荐到民办学校任教,让因“双减”而转岗的培训机构人员感受到温暖,避免政策落地给人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印象。统筹推进校内课后服务,截至2021年9月,全市应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144所,实际开展144所,实际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约6.60万人,实现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5+2”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学生放学无人管、家长接娃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