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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贵政办发[2018]18号)

2018/06/04 4.8k 阅读 359 点赞

关于《贵港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近几年我市对构建“医养结合”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现实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医养结合工作发展较为滞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如政策保障不足、资源配置不足、服务能力不足以及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亟待解决。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是健康贵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必要条件。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桂政发〔2015〕33 号)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82 号)

(四)《贵港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5〕62号)

(五)《贵港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贵政办发〔2016〕46号)

(六)《贵港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30年)》(贵政办发〔2017〕15号)

(七)《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贵港建设实施意见>及<“健康贵港2030”规划>的通知》(贵发[2017]17号)

三、《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市卫计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于2018年2月草拟了《贵港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8年3月13日发函向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新广电局、市旅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老龄委、市金融办等5个县(市、区)政府和14个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新广电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其余单位无修改意见。我委对所征求的各层面意见建议,逐条进行研究、修改,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换意见,在符合实际的情况下基本予以吸收和采纳。修改完善后,于2018年4月23日将修改稿再次发函征求各单位意见,14个部门和5个县(市、区)政府无修改意见。2018年5月11日形成送审稿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从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政策措施。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依托我市生态、气候、区位辐射功能和特色资源优势,优化和盘活医疗与养老资源,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打造具有贵港特色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二)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2018年至2020年的工作目标。具体是:

2018年,全市要建设一批兼具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逐步提升,9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通道,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市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管理制度和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机制。

2019年,所有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做实做细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率达60%以上。基本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基本实现有序共享。

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培养一批医养结合知名品牌,打造一批竞争力强、满足多元需求的医养结合产业集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三)明确了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重点工作:一是强化资源利用,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三是开展多形式合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长效合作机制。四是依托卫计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家老人签约服务。五是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六是发展壮大特色医养结合产业。七是探索市场融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八是强化信息支撑,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

(四)提出了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做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二是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三是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费用医保联网结算机制及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抓好示范引领以及加强考核督查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