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起草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桂民规〔2018〕4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起草前,市民政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决定以现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起草《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起草小组,确定了《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说明
该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健全关爱服务体制机制。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
贵港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