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解读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
一、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适应新的政府工作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市政府对2012年以来实施的《贵港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改完善。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桂政发〔201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二、主要内容
《贵港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12章,六十五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第八章会议制度、第九章公文审批、第十章工作纪律、第十一章廉政和作风建设、第十二章附则。
与2012年出台的《工作规则》相比,分别减少了一个章节,一个条款。主要的修改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章节框架的修改。
1.本次修改删除了之前的“公务活动安排”章节,将其中3个条款的内容合并到“廉政和作风建设”章节有关条款。
2.将之前的“纪律和作风”章节改为“工作纪律”章节,“加强廉政建设”章节改为“廉政和作风建设”章节,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
3.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廉政和作风建设”三个章节顺序作适当调整。
(二)具体章节内容变动。
1.在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里,增加了“加强生态保护”(第十五条)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第十六条)两项新职能。
2.在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里,将之前的单列的“法制办负责审查或组织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合并到“第十八条”。
3.在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里,将之前的“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邀请新闻媒体旁听全市性会议”条款的内容分别合并到“第二十八条” 和 “第二十九条”。
4.在第八章“会议制度”里,单列“市长办公会议”(第三十九条)内容。
5.在第九章“公文审批”里,将之前单列的“市政府发布的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人员任免,由市长签署”内容合并到“第四十七条”。
6.在第十章“工作纪律”里,将之前合并的“坚决执行市政府的决定”“代表市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内容分别单列为“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
7. 在第十一章“廉政和作风建设”里,增加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第五十六条)和“强化责任担当”(第六十条)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