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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3/02/12 1.9k 阅读 177 点赞

加快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充分发挥集聚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贵港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0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工服规〔2022〕1106号)。《暂行办法》明确纳入培育创建名单的集聚区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集聚区所属设区市已制定出台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办法,二是该集聚区已被认定为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工服规〔2022〕1106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贵政发〔2021〕6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贵政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制定。

三、《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5章18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重大意义、概念解释、遵循原则、集聚区分类、认定管理机构等五个方面内容。第二章认定条件,主要包括集聚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及十大类集聚区按分类应具备的条件两个方面内容。第三章认定程序,主要包括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核、授牌、认定时间等五个方面内容。第四章认定管理,主要包括资金政策支持、季度报送建设运营情况、考核评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四个方面内容。第五章附则,主要包括办法解释和施行日期两个方面内容。

四、集聚区分类

贵港市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科技服务、文化创意、金融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旅游休闲、教育培训、综合性服务等十大类集聚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可按照程序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通过评审认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的集聚区将授予贵港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牌匾

五、集聚区认定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要求;

(二)符合贵港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

(三)有较为完善的建设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业态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区域边界基本确定、投融资与开发方案明晰、市场招商策略清晰;

(四)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保设施和配套条件比较完备;管理机构和管理章程健全,管理人员素质较高;

(五)有多家同类或相关大型企业(机构)入驻,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六)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较大市场影响力,集聚形成的规模和增长效应明显;

(七)所在地政府在发展规划、政策扶持、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八)有专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报表制度,具有较完善的统计功能

(九)集聚区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园区管理机构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

(十)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还应按分类具备相应条件

六、集聚区发展政策支持

对经认定的贵港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将从市本级服务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承担集聚区管理运营等公共服务的单位或机构一次性资金奖励,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集聚示范区),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和国家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优先安排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优先列入市级重大项目管理,优先推荐列入自治区级层面统筹推进,在土地、融资、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陈炫

联系方式:0775-456579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