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2025〕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工作总体安排、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有关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检查合力,共同完成好辖区内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各项工作,成立2025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罗翼担任组长。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1.检查范围。各级政府储备粮(油)和其他政策性粮食库存,以及被检查库点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2.检查内容:主要检查粮油数量情况、粮油质量情况、粮油轮换管理情况、粮油购销政策执行情况、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租仓库点内控管理情况、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9个内容。
(三)检查工作总体安排。1.库点选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库点布局、储存年限、上年度是否进行库存检查等因素,抽取检查库点。2.检查比例和要求。数量检查按贵港市内市级及县级政策性粮油库存总量的30%左右掌握。质量检查以仓内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是否与质量档案相符。其中,对平南县的被检查企业要进行扦样,送自治区检验。3.软件使用。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仅平南)、结果汇总(仅平南)等均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操作完成。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1.检查时点。以2025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2.进度安排。(1)准备阶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农发行贵港市分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2)企业自查阶段。5月15日前,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查实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3)重点检查阶段。6月1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统筹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库存检查,农发行及代理行配合做好库贷核查工作;6月3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将全市检查总结报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4)国家抽查阶段。库存检查期间,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抽查,督促有关单位严肃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行政处罚等进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重点督办。(5)问题整改处置阶段。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正式反馈被检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明确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整改责任人和对问题进行处置,督促承储企业立即整改。
(五)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创新方式方法。运用实时视频等,随机对检查组库存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二是规范检查行为。要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严控现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要主动出具检查通知书并出示执法证件;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规定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要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取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免罚。四是严肃追责问责。要认真落实《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粮食储备管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职尽责行为的相关企业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梁雅莉
联系方式:0775-452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