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住建〔2026〕1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服务的通知》(桂建金管〔2026〕1号)等文件精神,为减轻缴存人资金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贵港实际,我们拟订了《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1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寄至: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北延段43号(邮政编码:537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gjjglzx@163.com。
附件:1.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