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民政局《关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公告》公告相关规定,通过对社会组织申报社会服务项目进行征集、初审以及项目评估委员会综合评审和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贵港市民政局社管社工科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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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请组织 |
立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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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享夕阳”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 |
贵港市荷城义工协会 |
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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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宁社区“时间银行”社工服务项目 |
贵港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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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温暖,播洒希望,关爱困难家庭残疾儿童项目 |
贵港市女企业家协会 |
6万 |
公告发布4日无异议后,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向市民政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项目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未按期报送或纸质申报书与评审报送申报书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该社会组织立项。
地址:布山大道1287号贵港市民政局903室,电话:4526757
贵港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