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贵港市民政局关于贵港市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2021/12/14 8.6k 阅读 105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0〕2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720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贵港市2021年二、三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评定,结果公告如下:一、三级养老机构桂平市黎明福利养老院二、二级养老机构1.贵港市汉明老年人养护院2.桂平泰康医院特此公告。贵港市民政局2021年12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