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2022/09/22 9.9k 阅读 522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民函〔2022〕699号)精神,经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荐,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拟推荐贵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3个集体申报“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蓝胜等5名同志申报“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9月30日前邮寄或直送贵港市民政局906办公室(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100)。举报电话:0775-4523330。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贵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桂平市江口镇人民政府

3.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二、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蓝  胜  贵港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卢运登  桂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3.谭鸿媚  贵港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4.吴燕君  平南县六陈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

5.陈  娟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长

贵港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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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