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市民政局于2022年4月8日至8月31日对市本级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202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1年度检查。经网上填报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等步骤,237家社会组织完成了年检工作(其中社会团体1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6家),86家没有参检。我市2021年度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年检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公告期满后,市民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4526757。
附件:1.市本级社会团体2021年度检查结论
2.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结论
贵港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