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通 知

2017/07/26 1.5w 阅读 97 点赞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贵港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贵政发〔2017〕9号)规定,《贵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实施细则》(贵政办〔2007〕138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贵政办〔2010〕82号)自2017年7月5 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5日


附件: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贵港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rar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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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