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2020/01/01 5.1k 阅读 543 点赞

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题,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我中心于2020年1月6日起正式进驻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1月6日起,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街3号东湖聚宝苑2幢208号商铺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到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B区1-3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办理。

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仅限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和企业开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业务),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单位(个人)缴存、打印个人明细等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请前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街3号东湖聚宝苑2幢208号商铺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不含贵港、桂平):

①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大厅B区1-3号(提取)

办公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城路279号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②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南管理部业务大厅(贷款、缴存)

办公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街3号东湖聚宝苑2幢208号商铺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不尽事宜请咨询:0775-12345、7823779、7836351、7821535。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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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