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 43号)精神,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年利率为1.5%。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截至6月30日,我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3695家缴存单位20.25万名缴存职工结付利息9014.5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56%、3.58%、13.22%,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条例》规定,这部分利息免征利息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不但能保值增值,而且可以享受低利率贷款等惠民政策,实现“住有所居”梦想。
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使用查询功能,实时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金额及结息后缴存余额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0775-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