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上午,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智勇对贵港市近期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副主任邓雁娥参加并主持了本次新闻发布会,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杨智勇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贵港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功能和民生兜底作用,结合我市目前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经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6月发布了《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9月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实际行动做好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便民利民工作。随后,杨智勇同志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针对政策调整,媒体记者纷纷踊跃提问。例如:“哪些人符合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信贷科科长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六个月后的缴存人,在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支持购建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房屋共有人及其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的住房套数(不含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及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房屋共有人及其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在既有住宅加装提取时限内,发生房屋产权转让的,新的产权人能否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以上问题,资金提取管理科负责人进行了解答:“可以,但历任产权人提取额度合计不能超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户提取限额表》的限定额度。如张三名下住宅加装电梯属于一梯两户位于六楼,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户提取限额表》其对应可提取限额为2.90万元,张三提取了2万元后过户给了李四,李四可以凭相应的材料提取限额内剩余的0.9万元。”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研究新形势,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我市群众实现“安居梦”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