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贵港市实际,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二、督查通报内容
督查通报指标分为排名通报指标和非排名通报指标两个板块。
(一)排名通报指标共21项。主要是按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由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指标、营商环境指标、生态环保指标等指标构成。
(二)非排名通报指标共14项。主要由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含三次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企业上规入统数量、进出口增速、存贷款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工业技改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增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构成。
三、督查通报形式
(一)以《贵港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季度指标每季度通报一次,半年指标分上半年与下半年各通报一次。
(二)排名通报指标原则上以是否完成季度目标任务和同比增速排位确定“红黑榜”名单(相关特定指标按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实率等排名)。红榜:完成季度目标任务且同比增速排位前1名的县(市、区),营商环境指标以完成目标任务确定红榜名单,不进行先后排名。黑榜:同比增速排位倒数第1名的县(市、区),营商环境指标以未完成目标任务确定黑榜名单,不进行先后排名。
(三)排名通报指标涉及的相关指标整体数据作为附件一并通报。
(四)通报期限为2019年度。
四、督查通报的效用
将贵港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纳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2019年度绩效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