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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港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贵政办通〔2019〕44号)

2019/06/16 1.3w 阅读 321 点赞

一、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贵港市实际,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二、督查通报内容

督查通报指标分为排名通报指标和非排名通报指标两个板块。

(一)排名通报指标共21项。主要是按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由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指标、营商环境指标、生态环保指标等指标构成。

(二)非排名通报指标共14项。主要由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含三次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企业上规入统数量、进出口增速、存贷款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工业技改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增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构成。

三、督查通报形式

(一)以《贵港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季度指标每季度通报一次,半年指标分上半年与下半年各通报一次。

(二)排名通报指标原则上以是否完成季度目标任务和同比增速排位确定“红黑榜”名单(相关特定指标按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实率等排名)。红榜:完成季度目标任务且同比增速排位前1名的县(市、区),营商环境指标以完成目标任务确定红榜名单,不进行先后排名。黑榜:同比增速排位倒数第1名的县(市、区),营商环境指标以未完成目标任务确定黑榜名单,不进行先后排名。

(三)排名通报指标涉及的相关指标整体数据作为附件一并通报。

(四)通报期限为2019年度。

四、督查通报的效用

将贵港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纳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2019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