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制约外贸进出口发展的物流瓶颈问题,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经研究,现将《贵港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共同培育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加强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贵港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共同培育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的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制约贵港经济发展的物流瓶颈问题,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商务厅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共同培育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为保证培育工作的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为切入点,适应国内外和贵港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更好地服务贵港外向型企业,促进贵港经济的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培育和发展贵港至香港的定期班轮航线,形成每周6个固定班次,其中周二、周六各2班次;周三、周五各1班次,用三年时间培育贵港至香港的内河物流快捷通道。
三、培育方式
设立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培育专项资金,采取补贴的方式,对运载在广西区内注册企业的进出口货物的定期班轮给予补助。专项资金由自治区商务厅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每年安排132万元,其中自治区商务厅承担60万元,贵港市政府承担72万元,专款专用。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固定班期的班轮化运输。根据企业需要,科学安排贵港至香港班轮每周的往返班期,并予以固定和对外公布。
(二)提高港口的装卸效率。港口企业实行专用通道、专用堆场、专班管理,优先靠泊、优先装卸,全天候作业,集装箱货物装船、卸船作业时间合计不超过10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三)实行与班轮实际执行率挂钩的补贴办法。对承运船务公司每两个月累计实际执行公开班期达到8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按货轮的大小和班轮的实际航次给予补贴。
1.大于或等于100TEU的班轮,往返一个航次补贴0.55万元。
2.小于100TEU班轮,往返一个航次补贴0.45万元。
(四)鼓励和扩大外贸集装箱规模。鼓励企业选择贵港至香港的定期班轮航线。在安排外经贸扶持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贵港港进出货物的外贸企业。
(五)提供便捷高效通关服务。建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及港口企业联动机制,对贵港至香港航线货物设置优先通关通道,实行优先接单、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优先制作出口关封的通关服务,除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需要重点查验外,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实现对工作日报关当日办结不过夜和24小时预约通关,海事局除正常上班时间外需要办理进出口岸手续的必须要提前进行预约。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商务厅分管副厅长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自治区商务厅相关处室,贵港市商务局、财政局,贵港海关、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港边防检查站、贵港海事局以及爱凯尔集装箱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在经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港市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贵港市商务局负责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的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对运营公司的资格审定,会同贵港市财政局做好运营公司的补贴审核、发放及监管工作,发布航班信息等。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资金的落实、监督工作。贵港市财政局负责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的落实、审核和拨付。贵港海关、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港边防检查站负责采取便捷高效的通关措施为企业服务。贵港海事局负责加强对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按期抵离港的监督工作。爱凯尔集装箱有限公司负责港口装卸工作。
六、营运公司确定
各船务公司自愿申请,由贵港市商务局对船务公司进行资格审定。申请人应具备经营港澳班轮运输及相应的资格,同等条件下,正在运营贵港至香港直航班轮的船公司优先。申请人应向贵港市商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同时向贵港边防检查站报备。
1.申请书;
2.港澳班轮运输经营资格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审核的船务公司与贵港市商务局、爱凯尔公司签订《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运输协议书》,报自治区商务厅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备案。
七、资金管理
(一)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培育专项资金每年132万元,其中贵港市承担的72万元,列入每年年初预算安排;自治区商务厅承担的60万元,从广西外贸发展资金安排,并由贵港市商务局、财政局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提出资金申请,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拨付贵港市财政局,统一使用,年底再进行资金清算。贵港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到贵港市商务局,再由贵港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运营公司。
(二)贵港市商务局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并分期拨付给通过补贴审核的企业。
八、补贴申报程序
(一)运营公司于单月10日前填写上两个月的补贴申请表,包括航次明细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提交给贵港市商务局。
(二)审核通过后,由贵港市商务局将补贴拨付到运营公司的账户。
九、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附件:1.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运输协议书
2.贵港至香港定期班轮航线运输补贴申请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