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政发贵政发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林郡遗址更名的通知 2024/01/21 2.3k 阅读 75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贵港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林郡遗址更名为贵城遗址。 贵港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贵政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