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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贵港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参保单位名单的公示 (2025年第六批)

2026/02/04 1.9w 阅读 521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9号),经市社保中心审核,现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5家拟发放参保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2月5日至2月11日。请相关单位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社保中心办公室(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100。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不予向相关参保单位发放本次稳岗返还资金,如已经发放待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联系电话:0775—4576159、4568381。

附件:贵港市本级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拟发放参保单位公示名单(2025年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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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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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