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自治区人社厅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社法治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人社法治建设,助力贵港市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贵港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部署人社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人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召开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精神、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党纪国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法律基础,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营商环境
2020年,贵港市人社局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两不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优秀窗口单位。梳理编制4项“一件事”地方集成套餐,推进48项简单高频事项实现同城通办,重新梳理编制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2020版),推进同一行业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不断压缩办结时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比平均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贵人社发〔2020〕31号),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制定了《贵港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贵人社规〔2020〕1号)和《贵港市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实施意见》(贵人社规〔2020〕2号)2份规范性文件,均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后才行文印发,并报贵港市司法局备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动态清理,2020年共清理3份文件措施。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人社法治保障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行为应公示必公示,在网上公开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接收材料到受理、调查、做出行政决定全程都有文字记录,案件处理完后装订归档。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进行拍摄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先经局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同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现有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39人。开展执法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到场,执法前出示执法证,持证上岗。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禁止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单独执法。配备17台执法记录仪,34台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并为劳动监察支队9名行政执法人员配发了执法工作服。
(五)严格落实行政监督,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承办3件,会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承办4件,会办8件。贵港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科学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加强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管理,根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情况,划分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B、C三级,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对B、C级企业重点监管。2020年将5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作出的50份行政许可执法决定和签订50份信用承诺书,全部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信用贵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相关部门监督。
(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建设群众基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线上线下就业招聘会、“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结合活动主题,通过制作宣传标语滚动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到企业、社区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布欠薪维权、法律援助电话,引导农民工理性依法讨薪。落实“以案释法”,在门户网站设置“以案释法”专栏。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队伍建设滞后,影响执法质效。执法人员偏少、力量薄弱,个别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一些企业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时,只有在劳动者投诉、举报时才被发现。
(二)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无法上传公示。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为自然人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办的事项只是在筹设阶段,还没有实际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导致我局类似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后,无法通过“双公示”平台进行上传公示。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大厅业务窗口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常态化宣传,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人社政策法规进行解读。谋划好“十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先参保,后开工”,特别是新开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实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管理,扎实做好“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与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应急、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解决执法力量单一薄弱的问题。(联系人:蒙炳朋,电话:0775-4560910、1837856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