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叶义率队到平南县开展《贵港市平南石硖龙眼产业发展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3-11 11:16 作者:吴琼
3月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叶义率队前往平南县,就《贵港市平南石硖龙眼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详细了解了该条例起草准备工作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工作安排等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交流。平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均明确表态,将严格按照要求,稳步推进条例起草的各项工作。
▲座谈会现场。
李叶义指出,平南石硖龙眼产业发展成熟度高、特色鲜明突出、基础坚实稳固,具备良好的立法条件。制定《贵港市平南石硖龙眼产业发展条例》,作为全市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对于推动石硖龙眼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李叶义强调,为切实推进下一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落地生根,需统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平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尽快成立起草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时间节点与工作计划,确保起草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产业发展的现状、痛点难点以及发展需求,精准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注重借鉴吸收,提升立法质量。积极学习外地特色产业立法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平南实际情况加以转化运用,以高质量立法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座谈会上,调研组还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晓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桂兰,及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平南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