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贵港市鹏山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3-24 08:40 作者:吕美霖
3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平南县,就《贵港市鹏山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大鹏镇石门屯传统村落、梁嵩状元纪念馆、蒙都村油茶基地、北帝山景区,以及国安瑶族乡民族特色茶业基地、甘雅村陆基圆桶鱼养殖示范基地和加山瀑布等重点区域,对照条例规定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全面评估实施成效,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在石门屯传统村落与梁嵩状元纪念馆,检查组重点了解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修缮及日常管护机制运行情况,详细询问条例宣传普及和群众知晓度提升等工作,指导当地持续加强人文资源与自然生态的协同保护。在各特色产业点,检查组聚焦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推进,深入调研条例对绿色种养、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的规范引导与支撑保障作用,核实产业发展是否符合生态保护需求。在北帝山、加山瀑布等自然生态核心区,检查组细致排查山林资源管护、水体环境保护、生态隐患防控等工作,实地核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成效。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平南县关于《贵港市鹏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交流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短板,现场反馈检查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和长效管护措施。
▲座谈会现场。
检查组对平南县相关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鹏山生态保护事关区域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要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拓宽传播渠道,推动条例走进乡村、企业、学校和千家万户,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鹏山生态资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日常监督管控,常态化开展生态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筑牢生态安全防线。要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坚守生态底线,规范发展绿色种养、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针对排查问题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补齐治理短板,以常态化精细管护守护绿水青山,推动鹏山片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发枝,市人大民外侨宗委副主任委员苏绍进参加调研。平南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