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6日 |
| 标 题:关于调整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人社发〔2026〕3 号) | |
| 发文字号:贵人社发〔2026〕3 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 |
关于调整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人社发〔2026〕3 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工伤认定审核工作,加强工伤认定管理,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工作,根据当前我局人员调整情况,决定调整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冀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昱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莫惠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科长
曾会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
周烈柱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 娟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对重大疑难工伤、死亡认定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决定。
(三)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核实、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四)督促检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
(五)指导县(市、区)工伤保险业务工作。
(六)规范工伤认定、职业伤害确认工作程序,制定相关内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会,并形成最终认定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二)严格遵守业务经办规程和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违反政策擅自放宽工伤认定条件。
(三)明确工伤认定工作管理、经办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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