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市涉未成年人重点场所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限入规定
(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文身服务场所、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一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二)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
(三)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场所,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得接待未成年人,严禁使用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恐怖、暴力、色情等内容脚本。
(四)营业性棋牌室、台球厅(室)等市场主体不得为未成年人实施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倡导22时至次日8时不接待未成年人。
二、严格规范场所经营管理义务
(一)重点场所须在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统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及监督举报电话。
(二)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严禁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三)旅馆、酒店、民宿等,必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要严格执行“五必须”规定:
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烟酒、彩票、管制器具及其他危险物品,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不容留未成年人聚集在台球厅(室)内,以免出现滋扰、欺凌或勒索行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报警。
(五)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六)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未落实未成年人禁入、限入、身份核验、实名登记、安全管理等要求的,由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群众、家长、师生积极举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110(公安)、12315(市场监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心理咨询)、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贵港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