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了让广大民众全面了解民政惠民政策在新时代的新举措、新变化,市民政局推出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传解读,系统梳理和专业解答民众关注较为集中的社会救助政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最低生活保障有名额限制吗?什么样的家庭才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答:最低生活保障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应保尽保。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经申请审核认定,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二、贵港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300元。如果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调整,将会及时对外公布。
三、最低生活保障中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
四、到哪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说明困难的材料(如残疾人证、医疗支出票据)等,并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在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由申请人向工作人员出示因病因残因学等造成困难的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五、可以在网上自助申请低保吗?
关注“贵港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栏”的“社会救助申请”,即可通过手机网上申请办理低保救助。也可直接识别下图二维码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