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时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2月28日至3月1日市政府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市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颖坚和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徐林庆带队,对全市5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各地开展地名普查的工作汇报,对各地地名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指出各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就当前如何做好地名普查工作,确保通过自治区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县市区工作进度缓慢、质量不高、地名文化挖掘不够深入、普查办和专家委员会力量不足等问题,最后督查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领导重视。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协调解决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普查办领导要担起责任,要以最高的效率、最大的力度、最快的速度推动普查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县市区普查办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普查办要负起牵头指总作用,细化工作内容,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抓好落实。三是部门配合。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特别积极调动和利用水利、国土、林业、交通、教育等部门的力量,将专业部门的词条直接交由他们审核完善,共同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四是强化力量。采取短期聘请、临时抽调等办法,加强普查办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力量。按上报验收的时间截点要求进行倒排,明确每天的工作进度,加大工作规模,缩短普查时间。同时要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技术单位跟上节奏,防止出现技术单位拖后腿的情况。五是确保质量。按照验收的标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材料,提高普查成果质量,按自治区要求的时间及时上报,确保通过自治区和国家的验收。
(贵港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