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汛情,7月2日20时,自治区减灾委针对我市的灾情和后续灾情变化启动了自治区级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经报市本级减灾委员会领导同意,我市于7月2日21时对目前灾情变化较大的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并要求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结合自治区和市级启动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层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我局成立了洪涝灾害救助工作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总指挥长,负责洪涝灾害救助工作的全面指导。指挥机构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党组成员担任组长,负责指导对应县市区民政局抗灾、防灾、查灾、核灾工作,了解受灾地区灾害应急救助需求。目前工作组已赴5个县市区开展救灾指导工作。
贵港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