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平南县民政局聚焦困难群体,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的排查和兜底工作。结合比对出来的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对摸排核查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尽快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我县现有脱贫不稳定人口457户1782人,截至目前已纳入低保、特困兜底326户1103人;边缘户512户2027人,截至目前已纳入低保、特困兜底413户1584人。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我县的农村低保B类和C类享受人群分别从每人每月220、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220元,A+类和A类保持每人每月380元和350元不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7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62元。
三是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我县城市低保覆盖率为3.85%,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55%,高于自治区绩效考评要求。
四是严格落实各类救助制度。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10266.92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836人、农村低保对象32210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3062.56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858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69万元,惠及147户538人。
平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