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是港北区针对孤儿成年后建立的一项教育助学制度,为年满18岁后孤儿继续就读高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助力孤儿求学之路。港北区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月将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港北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成年孤儿继续就读高校的保障工作,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以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入学就读期间按月或按季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2020年全年享受孤儿助学金191人次,发放金额16.24万元。2021年7月享受孤儿助学金的有23人,2021年1-8月享受孤儿助学金的有182人次,发放金额15.1606万元。港北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不存在名额不足的情况,符合享受条件的孤儿都已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孤儿就学,让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港北区认真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桂民办函〔2021〕151号的文件精神,7月组织人员对全区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初步排查,排查出全区符合“圆梦助学金”项目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13人,具体纳入人数以9月份入学情况为准。
下一步,港北区民政局将继续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切实保障孤儿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