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地名工作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地名工作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1986版《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强地名管理、保持地名相对稳定、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名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系统阐明了地名管理的方针原则、范围内容、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等各方面要求,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予以公布,供广大市民朋友、企事业单位查阅浏览,共同营造良好的宣传贯彻社会氛围,传播地名文化之光。
附件:《地名管理条例》(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