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
根据贵港市公众评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群众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贵评议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将涉及民政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民政政策贯彻落实的公正、公平、公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评价的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基本情况
自治区反馈我市2015年度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中,涉及我局的意见、建议共4条,主要内容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三、总体要求
按照工作要求,涉及我局的4条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要在2016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从2016年7月起,每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材料以及《2016年群众意见整改工作进度表》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
四、整改要求
(一)社会评价意见或建议:“贵港市民政局反映在家的70岁80岁老人的安置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
1、整改目标:(1)出台《贵港市五保村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出台《贵港市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制度。
2、负责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局
3、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科长:苏强、梁石坚;刘安军、周志海
4、整改时限:2016年11月30日
5、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五保村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升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继续完善相关数据。逐步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制度。
(二)社会评价意见或建议:“贵港市福利院收费高, 建议国家政府要补贴点”。
1、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负责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3、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科长:苏强、梁石坚
4、整改时限:2016年11月30日
5、整改措施:制作收费清单,并公示。
(三)社会评价意见或建议:“多做点慰问孤寡老人的活动”。
1、整改目标:(1)出台《贵港市五保村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出台《贵港市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制度。(3)年内组织慰问市社会福利院老人三次以上。
2、负责科室:社会救助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3、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科长:刘安军、周志海;苏强、 梁石坚
4、整改时限:2016年11月30日
5、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五保村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升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继续完善相关数据。逐步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制度。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业、爱心人士到市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机构开展慰问活动。
(四)社会评价意见或建议:“政府在贫困补贴方面做得不好,真正贫困不得,那些有钱的反而得”。
1、整改目标: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负责科室:社会救助局
3、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科长:刘安军、周志海
4、整改时限:2016年11月30日
5、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督查,开展低保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杜绝“骗保、漏保、人情保”现象发生。二是通过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对接,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贵港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