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以下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2019/03/18 8.0k 阅读 140 点赞

贵港市职工技术协会等11个社会团体(名单详见附件)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不按规定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广西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贵港市民政局已对这11个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这11个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印章至今未缴回,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我局公告其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请这11个社会团体见报后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附件:贵港市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名单

贵港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贵港市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名单

序号

社会团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贵港市职工技术协会

51450800MJN5265643

2

贵港市劳动模范协会

51450800MJN526513T

3

贵港市玉林商会

514508000951168308

4

贵港市家具行业协会

51450800310124885Q

5

贵港市渔业协会

51450800581962055Q

6

贵港市犬业协会

51450800566790646B

7

贵港市船舶行业协会

51450800MJN52645XR

8

贵港市咏春拳学研究会

514508003226025060

9

贵港市土特产协会

51450800070621099A

10

贵港市青年创业促进会

514508000771206250

11

贵港江苏商会

5145080006170583XK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