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第一批入驻机构的通知

2019/09/23 6.3k 阅读 251 点赞

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孵化中心”)是贵港市民政局打造的全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孵化中心通过提供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个性化的软性服务,以培育、扶持、孵化社会组织为主要目标,具有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特征。现根据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一批入驻社会组织。

一、服务内容

(一)专项服务:通过聘请社工及专家,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在项目申报、项目策划、活动举办、财务托管等方面,给予协助。

(二)硬件服务:对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办公、会议场地、电话网络等一般办公所需要的基础服务设备。

(三)后勤服务:提供公共水电、公共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

二、入驻条件

(一)新注册成立、但欠缺独立发展能力,需要培育的经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中具有发展潜力的组织;

(二)处于萌芽状态的准社会组织。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公益、社会影响较大、群体需求多、发展前景好的社会组织。

(三)具有一定创新、优势并能体现地方特色的社会组织。

(四)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社会服务能力,资源广、实力较好,能够起到带动作用的社会组织。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

1.提交申请:需申请的社会组织请填写《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入驻申请书》(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0月9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903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2.法人登记证书、机构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尚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交入驻申请书、成立机构或开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创建人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二)评审。孵化中心审定入驻社会组织名单,对批准入驻的社会组织予以公示。对于暂不批准进驻的社会组织,统一回复。

(三)入驻。2019年10月31日前,孵化中心与第一批入驻社会组织签订协议书,入驻社会组织正式接受孵化。

联系人:蒙霞、吴东梅;联系地址:贵港市布山大道1287号贵港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775-4526757;邮箱:m4526757@163.com

附件: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入驻申请书

贵港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入驻申请书

申请机构:

""              申请日期:

                         1、申请机构信息

申请机构名称

机构成立年限

""""""""筹备中一年以下1-3年3年以上

申请机构类别

""""公益类社团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慈善类社团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请说明:

申请机构领域

(可多选)

""""""""妇女儿童老年服务残障人服务精神康复服务

""""""""特殊教育家庭服务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

""""环境保护社区建设

""""其他,请说明:

申请机构简介

(500字以内,

主要内容包括

机构的服务宗

旨、业务范围

、服务人群、

要解决的社会

问题、预期达

到什么样的效

果和社会影

响)

联系方式

第一联系人

第二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邮箱:

邮箱:

                               2、管理团队情况介绍

团队目前情况

(架构、目前

人数、打算发

展到的人数)

机构主要负责

人情况介绍

(年龄、学历

背景、专业技

能、主要工作

履历、解决社

会问题的热情

和决心等)

管理团队构成及管理技能介绍(团队成员

年龄、学历背景、专业技能、主要工作履历等)

                                 3、孵化需求

需要孵化基地提供的孵化服务

""办公场地(即孵化基地提供的办公场地)

""办公设备(即孵化基地提供的办公设备,与其他入壳孵化机构共享办公资源)

""""""""""""""""能力建设信息共享注册辅导管理咨询资源拓展成长评估其他,请说明:

""

                                 4、是否可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5、申请承诺

我承诺机构发展方向是成为非营利性公益组织,而非商业机构。

""机构负责人签名:

                                    6、申请机构签名盖章

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机构盖章:

""机构负责人签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

                                 7、已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请附上相关资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