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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公开情况说明

2020/02/20 1.2w 阅读 95 点赞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全市社会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的相关规定,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6、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8、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9、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市行政区划图。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重点工作为:

1.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继续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使我市城乡低保覆盖率保持在合理的区间。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体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快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落实“六保障”和“两个全覆盖”等各项救助政策,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2.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市第一老年人养护院项目建设,培育打造2个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申报2个养生养老小镇,建设一批健康养老产业项目。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扶持培育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破解乡镇敬老院床位闲置率高的难题。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加快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3.推进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管理。加强居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做好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开展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轮训。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制定完善社区治理规则、议事规则、居民公约,着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自治能力。围绕村(居)民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规程,推进城乡地名标志设置。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做好区划地名信息更新完善。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做好区划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

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改革。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总结,2020年底前完成脱钩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多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的“僵尸”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存量。发挥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带动一批入孵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进一步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5.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养育和各项保障服务政策。持续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冬季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快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巩固“住宅式”墓地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丧葬移风易俗工作,积极推行花坛葬、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安葬。全面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加快推进全区殡葬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贵港市民政局本级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

2. 所属单位。

(1)贵港市救助管理站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贵港市殡葬管理处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3)贵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4)贵港市社会福利院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5)贵港市儿童福利院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民政局(一级预算单位)

2.贵港市社会福利院(二级预算单位)

3.贵港市救助管理站(二级预算单位)

4.贵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5.贵港市殡葬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

6.贵港市儿童福利院(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现状(含二层机构)。

1.行政编制人数17人,其中:工勤编制人员1人;

2.事业编制人数72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15人(含工勤编制人员3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57人(含工勤编制人员7    人)。

(二)人员构成(含二层机构)。

1.实有人数,共计208人,  其中:在编在职人员84人,聘用人员55人,退休人员69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    11人;遗属人数13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1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1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70万元,项目支出281.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行政运行346.77万元,同比减少92.66万元,下降21.09%,下降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75万元,同比减少19.19万元,下降21.58%,下降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相应经费减少。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70万元,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8%,增长原因是勘界联检工作进一步开展所需经费增加。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6.43万元,同比增加2.77万元,增长1.36%,增长原因是局机关增加选调生一名,人才引进房租补贴经费增加;核对中心增加职工体检费,物业补贴等经费。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39.05万元,同比增加32.12万元,增长15.52%,增长原因是社会福利院增加退休及在职职工体检费物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经费。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63.03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2.57%,增长原因是救助管理站增加退休及在职职工体检费物业补贴、新入职职工工资等经费。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8.殡葬154.43万元,同比减少0.94万元,下降0.61%,下降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9.儿童福利74.44万元,同比增加14.91万元,增长25.05%,增长原因是2020年儿童福利院需搬迁至新园区,故增加儿童福利院搬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35.7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1.96万元,同比减少269.20万元,下降13.82%,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12万元,同比减少22.18万元,下降16.27%,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相应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2万元,同比增加35.46万元,增长146.77%,增长原因是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中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资金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19.3万元,同比预算减少2.20万元,同比下降10.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同比预算减少2.9万元,同比下降21.0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同比预算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15.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压减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312.47万元,同比减少445.65万元,下降11.86%。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民政局机关人员减少;二是机构改革军供站、军休所划分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减少;三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分,相应工作经费减少。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312.47万元,同比减少445.65万元,下降11.8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减少,军供站、军休所划分到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312.4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7.20万元,同比减少430.92万元,下降24.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减少,军供站、军休所划分到退役军人事务局。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431.77万元,同比增加95.60万元,增长7.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福泰园殡仪馆专项业务费增加。

3.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资金563.50万元,同比增加563.5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经费通过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31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54%,同比减少260.32万元,下降18.54%;项目支出2168.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46%,同比减少65.46万元,下降2.7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减少,军供站、军休所划分到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0.80万元,同比预算减少468.90万元,下降41.14%,减少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减少,军供站、军休所划分到退役军人事务局。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6.4万元,同比预算增加37.95万元,增长6.24%,增加主要是因为增人增资及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8.70万元,减少20.5万元,下降52.29%,增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压减办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4.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5.13%;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4.87%。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5794.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47.10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11.69%,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86.43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1.81%。本部门共有车辆    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安排资金20万元。

1.项目名称:民政业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3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项目名称:特殊遗体专项补助:预算金额4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安排资金20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贵港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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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