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贵港市民政局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9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贵港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须知》(登载在贵港民政局网站http://www.gxmzt.gov.cn/web/ggsmz)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并对年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初审结论。
二、请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全部年检纸质材料报送贵港市政务服务大厅90号社会服务窗口办理年检。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年检可以不需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贵港市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填报虚假材料和未按期报送的社会组织,将依法处理。
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市本级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年检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联系人:周桂杰、吴东梅,联系电话:4526757;贵港市政务服务大厅90号(市民政局)窗口,联系人:覃小容、苏光付联系电话:0775-4568692。
附件:1.贵港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须知
2.贵港市本级社会团体2019年度参检名单
3.贵港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参检名单
贵港市民政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贵港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须知.docx
附件2:贵港市本级社会团体2019年度参检名单.xls
附件3:贵港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参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