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贵港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党组织)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1/09/26 1.0w 阅读 234 点赞

根据《关于开展贵港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比工作的通知》(贵民发〔2021〕18号),组织开展贵港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比工作,经各社会组织(党组织)申报、工作组实地考察与核查以及综合研究,贵港市民政局、贵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拟推荐贵港保险行业协会等5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为贵港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贵港市民政局、贵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5—4526757,电子邮箱:m4526757@163.com

收件单位:贵港市民政局903室,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287号贵港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37100

拟推荐对象(5个):贵港保险行业协会(党组织)、贵港市女企业家协会(党组织)、贵港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党组织)、贵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党组织)、贵港市荷城义工协会(党组织)

贵港市民政局      贵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1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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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