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全市社会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的相关规定,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6、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8、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9、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市行政区划图。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民政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为:
1、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贵港市第六次党代会和人大、政协“两会”精神,紧盯《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发扬“三牛”精神,树立“四为”理念,全力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四大振兴”,积极营造民政系统担当实干、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2、扎实做好民生保障,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继续实施“按户施救”和“按人施救”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完善相对贫困家庭的兜底救助渠道。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各项保障关爱服务政策。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力做好乡村治理文章。切实抓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深化拓展“一组两会”和“一约四会一队”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适时推进区划调整,配合做好平南县撤县设市有关工作,持续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品质。继续推进居民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一批并投入使用,打造示范性村(居)委会和居民综合服务中心。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快实施乡镇社工站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拓展公益慈善助力乡村振兴资源平台,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人士关爱困难群体,大力弘扬公益慈善传统美德。
4、提质增效社会服务,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与健康、文化、旅游、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争取市第一老年人养护院等项目竣工,加快县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推进市老年养护院公建民营招商及市老年颐养院、养老服务中心、贵港市乡村全域养老(港南区)试点项目等,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覃塘区开展全国长寿之乡申报前期工作。按照市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工程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优质资源,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到贵港投资。坚持不懈抓好民政领域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养老、儿童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关爱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争取连续15年实现“平安清明”目标。升级改造一批殡葬基础设施,推进桂平市公益性公墓、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贵港市民政局本级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
2. 所属单位。
(1)贵港市救助管理站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贵港市殡葬管理处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3)贵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4)贵港市社会福利院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5)贵港市儿童福利院单位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民政局(一级预算单位)
2.贵港市社会福利院(二级预算单位)
3.贵港市救助管理站(二级预算单位)
4.贵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5.贵港市殡葬管理处(二级预算单位)
6.贵港市儿童福利院(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现状(含二层机构)。
1.行政编制人数17人,其中:工勤编制人员1人;
2.事业编制人数74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15人(含工勤编制人员2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57人(含工勤编制人员3 人)。
(二)人员构成(含二层机构)。
1.实有人数,共计225人, 其中:在编在职人员84人,聘用人员70人,退休人员71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 13人;遗属人数13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30.97万元,同比增加1700.61万元,增长118.89%。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0万元,事业收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补助收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其他支出147万元。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是:一是增加本年绩效每月预发数;二是市儿童福利院正式接受儿童增加孤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三是高龄津贴上年为部门根据实际人数办理追加,本年列入部门预算下达;四是市社会福利院增加特困人员养护专项经费;五是市社会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彩票发行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130.9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2983.97万元,同比增加1553.61万元,增长108.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经费,二是市儿童福利院正式接受儿童增加孤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三是高龄津贴上年为部门根据实际人数办理追加,本年列入部门预算下达;四是市社会福利院增加特困人员养护专项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147万元,同比增加14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是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来源在上级补助收入反映,2022年在政府性资金收入反映,导致增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本部门本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5、单位资金。
本部门本年度无单位资金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13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48%,同比增加244.4万元,增长22.51%;项目支出180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52%,同比增加1456.21万元,增长422.4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经费,二是市儿童福利院正式接受儿童增加孤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三是高龄津贴上年预算为预留在财政部门,不下达到单位,年内根据高龄人数办理追加,本年列入部门预算下达;四是市社会福利院增加特困人员养护专项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30.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3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其他支出1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02万元,项目支出1653.9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行政运行327.72万元,同比增加17.24万元,增长5.55%。增加原因是增加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7 万元,同比减少11.59 万元,下降18.03%,下降原因是2022年无办公设备购置费,同时厉行节俭,减少物业管理费。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7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82.07万元,同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11.62%。增加原因是核对中心增加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经费。
5.住房公积金110.33万元,同比增加1.35万元,增加1.24%,增加的原因为2022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
6.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54.3万元,同比增加157.66万元,增长80.18%,增长原因是社会福利院2022年新增三个项目,有儿童福利院项目工程决算费,疫情防控经费,以及用于支付护理员工资以及救济“三无”困难人员的特困人员养护专项经费。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80.58万元,同比增加18.94万元,增长11.72%,增长原因是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未将行政运行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从本科目剥离单列,且项目中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相应的救助业务经费增加了站内基础设施设备采购费用,人员经费根据相关政策有所调整。该项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救助站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老年福利851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高龄津贴上年为部门根据实际人数办理追加,本年列入部门预算下达。
9.殡葬425.98万元,同比增加246.59万元,增长137.46%,增长原因是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补助192万元列入殡葬支出。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10.儿童福利331.44万元,同比增加266.07万元,增长407.02%,增长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孤儿日常养教护经费,二是2021年10月在职在编职工增加1人,三是社保、养老、公积金等基数增加。
11.事业单位医疗23.58万元,同比减少0.85万元,下降3.48%,减少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列反映,不列入事业单位医疗中反映。
12.行政单位医疗17.73万元,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7.75%,减少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列反映,不列入行政单位医疗中反映。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48万元,同比增加 117.48万元,增加100 %,增加原因是2021年在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中单列反映。
14.公务员医疗补助1.65万元,同比增加 1.65万元,增加100 %,增加原因是2021年在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中单列反映。
15.事业运行4.71万元,同比增加4.71万元,增加100 %,增加原因是2021年在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中单列反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30.0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19.46万元,同比增加208.3万元,增长22.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1万元,同比增加7.42万元,增长6.74%。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长原因是:儿童福利院增加运转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05万元,同比增加28.68万元,增长44.55%。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原因是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9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5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安排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安排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54万元,同比预算减少9.36万元,同比下降42.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调整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万元,同比预算减少7.06万元,同比下降50.4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压减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4.公务接待费5.6万元,同比预算减少2.3万元,同比下降29.1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47万元,同比增加14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来源在上级补助收入反映,2022年在政府性资金收入反映,导致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万元,同比预算减少52.99万元,下降48.13%,减少的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口径不一致。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76万元,同比预算减少3.14万元,下降9.54%,减少的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口径不一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9.69万元,同比减少28.13万元,下降58.82%,减少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办公设备不需更换,减少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15.5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8.87%;服务项目采购预算4.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1.13%。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6457.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358.04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44.71%,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914.98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5.56%。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金额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3万元、政府性基金104.71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贵港市民政局—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24.7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项目名称:贵港市民政局—民政业务督导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7.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项目名称:贵港市民政局—业务培训费,预算金额1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项目名称:贵港市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大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预算金额11.1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项目名称:贵港市救助站—救助业务经费,预算金额8.4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项目名称:贵港市救助站—救助专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2.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项目名称:贵港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养护专项经费,预算金额11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项目名称:贵港市社会福利院—单位运转经费,预算金额1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项目名称:贵港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工程决算费用,预算金额3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项目名称:贵港市核对中心—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费,预算金额4.2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项目名称:贵港市殡管处—特殊遗体补助费,预算金额40 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项目名称:贵港市殡管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补助,预算金额19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项目名称:贵港市殡管处—殡葬管理和殡改宣传监察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2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项目名称:贵港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运转经费预算金额25.7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项目名称:贵港市儿童福利院—孤儿日常养教护经费,预算金额242.7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项目名称:贵港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预算金额3.4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项目名称:贵港市募捐办—日常公用支出,预算金额16.71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8.项目名称:贵港市募捐办—刮刮乐配送费,预算金额42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9.项目名称:贵港市募捐办—刮刮乐彩票宣传营销及促销活动经费,预算金额46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本年度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附件:贵港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贵港市民政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