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2/05/18 1.2w 阅读 407 点赞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犯罪,坚决铲除养老服务诈骗滋生土壤,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贵港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投资养老项目、预售养老床位,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优先居住、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2.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提供增值服务、享受消费优惠或积分、打折扣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大额养老服务“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消费卡”的行为。

3.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预收大额预付费(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4.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无法提供约定养老服务且不予退还剩余缴纳资金的行为。

5.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

6.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举报对象

存在举报范围内的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

三、举报方式

1.中央政法委已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群众可通过点击中国长安网智能化举报平台链接(http://jyzd.12337.gov.cn/#/)、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识别下方二维码等方式,登录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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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港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电话:0775-4526812(工作日工作时间);

3.贵港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邮箱:shswk6776@163.com;

4.贵港市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地址:贵港市民政局907办公室收,邮编:537110。

四、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提高举报平台的运行效率,同一线索不得重复提交举报。

3.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贵港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