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港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11/30 2.8k 阅读 242 点赞


经查,贵港市美术馆、贵港市达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贵港市嘉奇眼镜职业培训学校、贵港市玲丽职业培训学校、贵港市诚才建筑职业培训学校、贵港市蓝天职业技术学校、贵港市小蚕共育协会、贵港市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贵港市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贵港市荷和梵音艺术团等10家社会组织在2020至2021年度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对贵港市美术馆等10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或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贵港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当事人对贵港市民政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287号贵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贵港市民政局903室)

联系电话:0775-4526757

贵港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处罚种类

1

贵港市美术馆

警告

2

贵港市达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撤销

3

贵港市嘉奇眼镜职业培训学校

撤销

4

贵港市玲丽职业培训学校

撤销

5

贵港市诚才建筑职业培训学校

撤销

6

贵港市蓝天职业技术学校

撤销

7

贵港市小蚕共育协会

警告

8

贵港市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警告

9

贵港市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撤销

10

贵港市荷和梵音艺术团

撤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