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贵民发〔2025〕5号)要求,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检材料的填写提交、初审或备案、上传相关页面。请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醒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抓紧时间年检。
请未完成年检材料的填写提交、初审或备案、上传相关页面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时完成上述事项。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775-4526757
附件:未填写提交年检材料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贵港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