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的基础上,贵港市民政局依法依规评定以下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等次,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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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年度检查 评定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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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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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港市众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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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港市众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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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贵港市圣湖中学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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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贵港市新文艺群体促进会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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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贵港市同心圆网络正能量传播联盟促进会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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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贵港市青少年艺术培训中心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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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贵港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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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贵港市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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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贵港市华南高级中学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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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贵港市清北卓越高中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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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贵港市新时代技术学校 |
基本合格 |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7月 1 日前邮寄或直送贵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100,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289号贵港市民政局207室)。举报电话:0775-4526757、4526300。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贵港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