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暨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大会对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暨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及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进行统一表彰,全区9个设区市喜获“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贵港市名列其中。至此,我市已连续四轮获此殊荣。
同时,我市平南县荣获县级市和县系列的“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陆献玲家庭、廖宇娟家庭、黄松江家庭、周金仙家庭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贵港市高级中学等23所学校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