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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我市17个单位榜上有名

2022/06/08 2.2k 阅读 52 点赞

6月6日从市民宗委获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全区269个地区(单位)为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我市17个地区、单位榜上有名。

我市上榜名单中,覃塘区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港北区贵城街道、覃塘区樟木镇被命名为示范乡镇(街道),桂平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贵港支队被命名为示范机关,港北区港城街道樟村、港南区东津镇石连村冲口屯、覃塘区蒙公镇新岭村新归屯被命名为示范村,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港北区建设小学、桂平市光明小学、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被命名为示范学校,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示范企业,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贵港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被命名为示范单位,平南县商会被命名为示范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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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