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4月25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区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各项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设分会场。贵港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在局五楼会议室以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总督学覃艳娟,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李高岩出席会议,会议由李高岩同志主持。

会上,自治区教育厅覃艳娟副总督学强调了开展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她指出,发展教育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地要聚焦问题与短板,突破教育发展瓶颈,加大工作统筹力度,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提高教育督导水平。二是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督政职责,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梳理,准确把握评价要点和评价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查缺补漏。三是压实责任,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保障,全力做好2021年度政府履职督导工作。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把握七个重点评价标准,自治区、市、县三级要积极配合,按评估时间截点、评估指标全力推进督导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时效性、权威性。
会上,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廖吉媚对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并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填报系统的使用进行了培训。与会人员认真听、仔细记,对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系统都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为接下来的深入学习研究及具体工作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贯彻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教育重大部署或教育改革任务、保障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教育治理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7方面,细化为地级市58个观测点、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等。2021年度的评价成绩和排名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布,对成绩不合格或者存在失职、甚至出现重大问题的地方政府,自治区将约谈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