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发布施行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贵金规〔2018〕1号)规定,我中心对行政权力事项(1-1【其他行政权力】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1-2【其他行政权力】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实施条件、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申请材料目录等要素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
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
2.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13日